藝人徐乃麟控告大龍蝦數位國際子公司中弘公司負責人曹米芳、總經理蔡志龍,爆料他賣屋詐財涉嫌加重誹謗一事,台北地檢署4日傳喚徐乃麟到庭,徐表示,他把所有事實經過,房子買賣所有的證據資料,都提供給檢察官,只要誹謗不實的每一個他都告,現在是電子科技時代,要講每一句話請慎重。
徐乃麟是在庭訊後表示,上次出庭是告楊強蓉加重誹謗,這次則是告曹女及蔡男,以證人身分到庭,陳述所有賣屋等事情的過程,並已把房子買賣所有證據資料提供給檢察官。
至於楊強蓉與她的委任律師另爆料,指徐乃麟承認確實有與女密友董子綺之間的對話錄音,並稱徐乃麟在錄音中,指自己與董子綺是男女朋友,有發生過關係一事。徐乃麟強調,所有的爆料內容都是不實的,會與律師研究是否也對楊強蓉的律師提告。
另外,自稱是徐乃麟在北京投資事業遭詐騙的被害人,提告的李小姐。徐乃麟說,叫李小姐出來,來問問她,叫她把整個錄音帶,現在請檢察官要對方提供完整錄音,全部陳述出來,是怎麼講的,很簡單嘛!他常在講,「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現在是電子科技時代,要講每一句話請慎重。
中時 張孝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