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ktv深夜驚見國中妹坐檯陪酒 桃檢:違勞基法小中大bookmark_border收藏文章新增至偏好來源新增至偏好來源 發布: 2018/11/02 20:11 分享: 張姓男子2年前僅17歲時,透過臉書招募傳播妹,15歲的少女看到,找來13歲的閨蜜一起應徵,2人一起到桃園一間KTV坐檯陪酒,每天從凌晨0點工作到4點,遭警方攔檢查獲,張男被依涉犯媒介性交易等罪嫌送辦,但2女否認性交易,強調只要喝酒聊天,桃檢依違反勞基法雇用未滿15歲之人和禁止童工夜間工作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中時電子報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中時 蔡依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