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王國瑞在全台各地分別行賄高則芳等5名員警,虛構38件假車禍資料,向保險公司詐領近1億元的理賠金;高院將王男判囚10年、另10月部分可以易科罰金,5名員警各遭判刑3到10年不等刑期。全案可上訴。
高院痛斥高則芳、林光輝、林志優及洪上賜、潘文誠5人身警察,卻不知潔身自愛,貪圖不正利益或賄賂,無視嚴刑峻罰、自甘受人利用,配合提供假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文件,敗壞警察形象。
王國瑞部分,高院批評他四肢健全,非無謀生能力,不思以正當途徑賺取錢財,竟精心策劃主導詐保案,糾集不肖員警共同參與犯罪,惡性重大。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