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塗豐駿/綜合報導
花蓮一名女子去年暑假期間,與2名男大生相約到租屋處喝酒,沒想到因不勝酒力後遭2男性侵,女子事後向男友哭訴憤而提告,案經法院審理,法官認為雙方已達成和解,被害女子也願意撤銷告訴,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各判2男1年8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
女子酒後遭2男大生性侵。(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被害女子小花(化名)2021年7月28日凌晨,與2名男大生相約,一起在2男位於花蓮市中華路上的租屋處喝酒,小花不勝酒力喝醉,2男竟起了色心,脫去小花衣物猥褻、性侵得逞。
事後小花傳訊息與2男對質,確認對方趁酒醉侵犯她,小花難過的向男友哭訴後前往醫院驗傷提告,2男遭檢警依法送辦、起訴。案件審理期間2男分別與小花達成和解、賠償。
案經法院審理,花蓮地院認為2名男大生都未滿20歲,無任何前科紀錄犯後坦承犯行,素行良好已見悔意,加上已跟被害人達成和解,約定賠償且已給付和解金,被害人也於案件偵查期間撤回刑事告訴,情節尚堪憫恕,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各判2男1年8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均付保護管束,2年內須完成法治教育課程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