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40多歲男子與小三偷情,兩人分手後,小三因借貸關係鬧進調解委員會,但男子認為,借來的錢是用來「進補」、重振雄風之用,小三「也有享受到」,這筆借貸雙方應各負一半。小三為了不想把與人夫偷情的事情鬧大,最後同意「吸收一半」,以5萬元調解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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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與人妻偷情期間向對方借貸10萬元,分手後男子主張女方也有「享受到」,最後雙方達到「各自吸收一半」協議。(示意圖/翻攝自中時電子報)[/caption]
這起罕見調解案,男子與小三都有配偶,因此採取保密方式進行。男子坦承向小三借10萬元,但主要用途是因騎車摔傷,導致「心有餘力不足」後遺症,於是對方主動借錢讓他去買補藥及看醫生,認為「她有用到、也享受到」,應負擔一半費用。
雙方在調解委員會多次爭執不下,因男子財務不夠寬裕,加上小三擔心事情鬧大,最後才同意退讓,以5萬元調解成立。
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
▲人夫與人妻偷情期間向對方借貸10萬元,分手後男子主張女方也有「享受到」,最後雙方達到「各自吸收一半」協議。(示意圖/翻攝自中時電子報)[/caption]
這起罕見調解案,男子與小三都有配偶,因此採取保密方式進行。男子坦承向小三借10萬元,但主要用途是因騎車摔傷,導致「心有餘力不足」後遺症,於是對方主動借錢讓他去買補藥及看醫生,認為「她有用到、也享受到」,應負擔一半費用。
雙方在調解委員會多次爭執不下,因男子財務不夠寬裕,加上小三擔心事情鬧大,最後才同意退讓,以5萬元調解成立。
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