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侵門踏戶」與妻嘿咻 提琴家獲賠8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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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陳志賢攝)
台北地方法院。(陳志賢攝)

林姓大提琴家去年發現妻子外遇,與李姓小王互稱「老公」、「老婆」,李男甚至趁他出差時「侵門踏戶」到他家同居、嘿咻,還被小孩撞見2人親暱舉動,憤而提告,法院判李男徒刑4月、緩刑2年,須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確定,李男還被判賠80萬元。

林男控稱,妻子與李男在通訊軟體中互稱「老婆」、「老公」,雙方並互傳討論性愛過程,他懷疑妻子外遇,在他追問之下,始知2人自去年5月至10月間,多次在他住處、妻子娘家、汽車旅館等地發生性關係,控告李男相姦罪,台北地院因李男認罪,判處李男徒刑4月、緩刑2年,須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確定。

林男另提告求償,控稱他去年開刀,術後疼痛難耐,無法自理生活,妻子因外遇不到醫院照顧他,反而與李享受魚水之歡,李趁他出差時,跑到他家與妻子同居,2人在他床上發生性關係。

林男指控,李男與他妻子在小孩面前作出親密接觸,讓小孩常常沒有安全感,會幻聽家裡有其他人,他為安撫小孩創傷,推掉許多工作陪小孩,認為李破壞他家庭,讓他身心承受重大傷害,精神受極大痛苦,夜不成眠,更需耗費精力安撫小孩,身心煎熬,對李提告求償200萬。台北地院判李男須賠償80萬元,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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