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9月1日起展開為期1個月的路口安全大執法,金門至今共開單取締104件,其中以闖紅燈54件為最多,紅燈右轉37件次之,顯示部分駕駛人仍不遵守交通號誌,將持續執行確保人、車安全。
警方說明,至13日統計為止,共取締汽機車不停讓行人8件、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1件、闖紅燈及紅燈右轉91件、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4件,總計104件。其中,以闖紅燈54件為最多,紅燈右轉37件次之。
縣警局長張國雄表示,闖紅燈屬重大交通違規,且極易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罰新臺幣1800至5400元。另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如致人受傷或死亡,應負刑事責任時,還要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也要負擔民事賠償責任。
警方強調,行人屬於交通弱勢族群,駕駛人一定要養成行經路口時,要停讓行人的良好習慣。警方將於各重要路口持續執法,以維護縣民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