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正邦/台北報導
藝人炎亞綸今年6月被網紅耀樂指控性侵、偷拍、外流性愛影片,檢方認為性侵證據不足不起訴,但炎亞綸拍性愛片時耀樂未滿18歲,被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今天首度開庭,炎亞綸親自出庭,否認缺錢賣包。
炎亞綸今現身法院,否認缺錢賣包。(圖/程正邦攝)
炎亞綸捲入Me Too風暴,至今事業停擺沉寂半年,性侵部分獲得清白後,炎亞綸宣布甜點副業將在聖誕節當天正式營運,今天是炎亞綸對外宣告復出後,首度露面。
上午9時30分,士林地院召開準備庭,採不公開審理,炎亞綸在9點26分戴著黑色口罩,一身休閒服飾在友人陪同下從正門步入法院,衣著單薄的他全程不發一語。稍早被害人耀樂已低調進入法院,不過並沒有被守候的媒體認出。
11點左右,耀樂先步出法院,他説今天來只是跟法官說明案情,和炎亞綸在不同空間沒碰到面,不知道他的態度如何?兩人僅透過律師傳話,私下沒有互動,問他會不會希望炎亞綸判有罪?耀樂遲疑了一會,平靜地說:「尊重法院判決。」
炎亞綸則是等耀樂離開後才步出法院,他説希望朝和解的方向進行,竟可能滿足對方要求,語畢快步離去,記者追問他是不是很缺錢,才在網路上賣名牌包,炎亞綸停下腳步解釋,「是幫朋友賣的」,否認缺錢,之後鑽上保母車離去。
今年6月,網紅耀樂出面指控,他在未成年時與炎亞綸交往,遭到對方性侵,炎亞綸不但偷拍私密影片,還將影片外流到網路上,檢警獲悉後主動介入調查,並前往炎亞綸住家查扣手機及隨身碟等證物。
檢警調查,2017年間,炎亞綸結識當時未滿18歲的耀樂,2人展開交往,炎亞綸明知對方未成年,仍在住家持手機拍攝2人私密影片,並將影片傳給2名網友。
檢方勘驗畫面,認為耀樂應知情未偷拍,但炎亞綸行為仍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依製造少年性交行為電子訊號、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罪將炎亞綸起訴,2罪刑度均為6月以上、5年以下。
至於強制性交罪部分,檢方認定炎亞綸罪嫌不足,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耀樂不服聲請再議,遭高檢駁回。
這半年炎亞綸代言、主持工作全沒讓他收入銳減,為了籌開甜點店,他似乎用錢孔急。13日深夜,突然在IG PO出LV藍色旅行包,寫下「全新割愛」願意以8萬元的價格售出,不過新聞曝光後,炎亞綸已經將該則限時動態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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