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美/綜合報導
外役監逃犯林信吾殺害2名員警震驚社會,各界開始關注外役監管理制度。據悉,行政院會明(22)日將通過該條文修正草案,通過後將送至立院審議,希望列為本會期的優先法案。
圖說:殺警嫌犯林信吾於新竹遭逮捕。(圖/翻攝畫面)
法務部日前表示,《外役監條例》的修正重點,在積極要件方面,包括須合於有期徒刑執行逾三分之一、累犯逾二分之一;有悛悔實據且一年內符合可提報假釋之刑期;在監表現良好且無危害公共秩序、社會安全之虞等三項要件,始得遴選。
至於消極要件方面,則列舉不得遴選情形,包括:故意犯罪致死、所犯係十年以上重罪、妨害公務致重傷、脫逃、強盜、加重詐欺、擄人勒贖等重大暴力犯罪、以及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特定犯罪均予以排除。
此外,修正違規移回一般監獄之規定,增列違反外役監安全或秩序、違反返家探視規定等情節重大、受傷或罹病、其他重大事由不宜於外役監繼續執行等各款情形,均應報准後解送移回其他監獄執行之規定。
行政院今(21)日指出,明(22)日將通過該條文修正草案,包含重大暴力犯罪不能遴選至外役監,此外,也將針對停止執行外役監並解送其他監獄之事由、以及返家探視核准基準等規定提出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