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台中警方爆出5名員警和業者共謀,涉嫌違法開立不實吊銷單,讓被扣照車輛「重獲新生」,台中地檢署20日以涉嫌偽造文書等罪,將涉案員警和業者共12人交保,台中三分局表示,涉案員警將記過嚴懲,並調離原單位。
台中地檢署黑金組檢察官王亮欽19日兵分多路,率隊搜索台中第3分局,帶走6名員警與業者、車主等20餘人調查,訊後以涉案員警、汽車代辦業者涉嫌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20日諭令被告12人交保。其中許姓、陳姓巡佐分別裁定12萬元交保、黃姓、吳姓、林姓員警分別裁定10萬元交保,另一名林姓員警無保請回。王姓汽車代辦業者及其他共7名業者,則各以3萬至30萬元不等交保,林姓業者等2人限制住居,王姓業者等3人請回。
第三分局分局長吳明淵20日表示,這些交保員警分屬4個不同派出所,雖依法規定不需停職,仍將接受記過嚴懲,並調離原單位服務,同時追究上級幹部考鑑責任。警方也提到,員警並沒有業績壓力。檢察官複訊結果,這5名基層員警大多是受外界友人請託,研判和汽車代辦業者沒有對價關係。
分局長吳明淵強調,本案係警方自主稽核檢查發現,秉持毋枉毋縱精神主動陳報,並配合台中地檢署共同偵辦案件,未來將持續加強員警法治教育,防止風紀案件發生。
監理所人員指出,依現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酒駕、危險駕駛等狀況將處以吊扣車牌,吊扣時間分3個月、6個月、1年甚至2年不等,被吊扣期間車輛不可以行駛道路,期滿車主可取回牌照繼續使用。如果違反情節嚴重,則處以吊銷車牌,被吊銷車牌的車輛不可以再行駛道路,必須經過檢驗,領取新的號牌,才可以重新駛上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