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將於本月20日通過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據了解,警消所得替代率調高至80%與軍人志願役加給3萬元的相關預算並未編入預算案中。

時間回溯至今年度預算案,因行政院拒編軍警消加薪預算,導致立法院遲至4月才將案件付委。當時藍白兩黨要求行政院在付委後半年內,提出「軍人待遇條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及相關軍公教保障措施。
值得關注的是,去年底在藍白主導下,立法院三讀通過「停砍年改」相關法案。隨後行政院、考試院、立院民進黨團雖陸續聲請釋憲,但行政院與考試院決定執行該法案,近日已補發差額,相關款項陸續匯入退休公教人員帳戶。
同樣在釋憲中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將退休警消所得替代率調高至80%,是否也應比照執行「停砍年改」法案的方式辦理,成為各界關注焦點。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對此疑慮,行政院官員指出,政院已分別就「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條文聲請憲法法庭判決及暫時處分,主張相關修法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預算法制及法治國原則,混淆責任政治,並影響全國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的整體衡平,破壞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的公平性,造成不合理差別待遇,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官員強調,行政院期盼憲法法庭儘速作成最終判決的立場不變,後續處理方式將依循判決結果辦理。官員表示:「若憲法法庭認定相關修法合憲,政府即依程序編列預算;若認定違憲,行政院亦將依判決意旨辦理。」
對於立法院要求行政院應於今年度總預算案付委後半年內,提出有關「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相關修正案及其他軍公教保障措施,據指出,朝野協商內容並無要求一定照案編列預算。行政院的檢討報告持續進行中,將在立法院要求的期限內,也就是10月15日前提出相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