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綜合報導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於2021至2022年間於網媒《放言》、臉書、民視《辣新聞152》,攻擊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遭求償1000萬元,北院11日判她須與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個人賠20萬元,並須移除相關言論,周玉蔻於臉書表示將上訴。
周玉蔻於2021年8月,在《放言》撰文質疑趙少康「人生過程裡是如何對待親生兒子」,2022年9月又在臉書提及趙少康後,附註關鍵字「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並在2022年9月主持《辣新聞152》時,怒嗆趙少康「那我就告訴你!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是不是也不沾手呢?」。
趙少康不滿名譽受損,向民視及周玉蔻提告求償1000萬元,並聲明從未家暴、毆打女性,透露40年前離婚時,把資產轉移給前妻並每月給付孩子的教育費,強調周玉蔻屢次造謠侮蔑他人,先前侮蔑郭台銘、馬英九皆被法院判罰,是惡意誹謗的累犯、慣犯,顯然先前罰得太輕,懇請法院重罰周玉蔻。
周玉蔻11日得知敗訴結果,於臉書表示將提起上訴,主張趙少康當時宣布參選2024總統,人品內涵必須接受公眾檢驗,她基於公益探討評論對方是否涉及「拋棄妻子」,以意見表達、疑問式用詞討論,沒有妨害趙少康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