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涉購買持有兒少性影像案,一審遭判刑8月,台灣高等法院分批調解,15日再安排4名被害人進行調解均成立,黃子佼未到,由辯護人出庭。累計已與30名被害人成立調解。

黃子佼被控自民國103年2月起,自「創意私房」網路論壇購買兒童及少年性影像而持有,經查性影像的兒少人數為35人,台北地方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黃子佼有期徒刑8月。案經上訴,由高院審理中。北檢另查出黃子佼有12名未成年影像,移送高院併辦審理。
高院審理期間,安排被害人分批與黃子佼調解,4月28日、5月2日、9日開庭時,各5名被害人調解均成立,5月14日開庭時,與1名被害人調解成立,5月26日再與5名被害人調解成立,8月4日再與5名被害人調解成立,累計已與26人成立調解。
高院15日下午2時30分再度召開調解庭,4名被害人委託律師或家屬到庭,但黃子佼未現身,僅由辯護人到庭。據了解,黃子佼與4名被害人調解成立,至今累計30人成立調解。
至於實際調解金額及條件部分,高院表示,涉及當事人隱私及進行中案件的細節事項,不宜提供或透露。(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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