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孟潔/綜合報導
中天節目《老Z調查線》揭露,2002年8月高雄鳳山一對表姊妹,赴約見網友卻慘遭對方伸狼爪猥褻,之後還被綑綁裝進麻袋扔入大排,丁女不幸溺斃,楊女則掙扎游上岸,警方循線追查,發現被害人不止一位,其中更有男性前來報案,「網路之狼」王國華連男生也不放過,一、二審被判死刑,最終於2011年槍決伏法。
據了解,當時該對表姊妹與王國華相約在高雄一間醫院碰面,坐上他的車輛到屏東遊玩,怎料卻步入死亡陷阱,2人先是遭王國華伸狼爪猥褻,再被反綁4肢套入麻袋丟下溪水,楊女幸運游上岸脫困,丁女則不幸溺斃。
犯下企圖殺人案的王國華很快的於隔日凌晨落網,並坦承犯行。警方循線調查,案發10幾天前,這對表姊妹在高雄鳳山一間網咖上網認識了家住屏東萬丹的王國華,3人相約出遊,姊妹倆的朋友曾勸告,別和網友出去,但她們並未聽勸,怎料,丁女當天出門之後就此一去不返。
王國華犯案動機緣於某次他在網路上相約其他女網友見面,結果被爽約,因此產生報復心態,繼續在聊天室尋覓多名女性下手,從2002年6月開始連續強姦猥褻了10位男、女網友,且手法一致,先約人出來,再載到人煙稀少的區域加以性侵害,之後再奪取財物,甚至有一名男扮女裝的網友,被王國華識破後,差點被強制肛交。
法官從一審到更六審對王國華一共判了8次死刑,2008年1月17日死刑定讞,王國華寫了12封信表達自願放棄非常上訴,更譏諷法官「沒LP」、「你們在拖什麼」,就連廢死聯盟寫信苦勸他還有希望,但他死意堅決,因此回絕提議,不簽廢死聯盟寄來的釋憲聲請書,還寫信到法務部,希望能快點簽准他的執行令。
2011年3月4日晚上6點半法務部執行死刑,槍決王國華,執行完畢後,一旁待命的救護車,緊急將他送往高雄長庚醫院,進行器官捐贈,最終王國華捐出了心臟、腎臟、肝臟以及眼角膜等器官,共有10名患者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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