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坑鄉賴姓男子日前在居家檢疫期滿前一天外出買便當,面臨10萬元以上罰鍰。雲林縣衛生局統計,自新冠肺炎爆發以來,雲縣祭出最高罰鍰1案30萬元已繳清,10萬元罰鍰有5案、5萬元1案、1萬元1案。
古坑鄉賴姓男子3日騎摩托車外出買便當未戴安全帽遭取締,員警查出他是居家檢疫對象,期限9月20日至10月4日,他自述從大陸返台,以為檢疫期限只剩一天沒關係。
雲林縣衛生局長曾春美表示,違反居家檢疫、居家隔離措施,都須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開罰,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雲林縣目前罰鍰最高額的是上月從大陸返台的台商,深夜未帶手機偷溜到KTV,因警方臨檢而被查獲,衛生所人員訪查時,他行蹤交代不清、語多保留,加重開罰30萬元,日前已經繳清。
罰鍰5萬元的是一名單親媽媽,她在檢疫結束前一天離開電子藩籬,衛生局考量她因被婆婆趕人但行蹤交代不明,量處5萬元罰鍰,目前分期付款中。
有一名新移民配偶在檢疫期滿的幾個小時前到菜園,離開電子藩籬被發現,她陳述以為日期期滿,不知隔天凌晨零點才起算,急著下田工作。衛生局決議不罰。
被裁罰10萬元的5案,2案繳清、2案分期付款、1案未繳。
最近還有2案搭火車未帶口罩的乘客,雖非雲林縣民但因在斗六被發現,鐵路警察局移交給雲林衛生局處理,以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000元,都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