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失中立要人撤告 送司法院議處小中大bookmark_border收藏文章新增至偏好來源新增至偏好來源 發布: 2019/12/26 17:11 分享: 高院賴姓法官去年審理一件返還借款案件時,要當事人不要再告了、「不要把法院當成討債的地方」等語,司改會請求對賴女評鑑,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她有失公正,但考量她事後已經辭職且認錯,報由司法院給予適當處分。司改會今年6月24日具狀請求對已離職的賴女進行個案評鑑,認為她去年審理一件返還借款事件,屢以「沈某某已無財產,不要再告了」、「不要把法院當成討債的地方」等語要求當事人撤回起訴。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