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球化經濟影響,企業為求生存與永續發展,在進行生產和工作組織調整之情況下,大量解僱勞工將難以避免,但部分事業單位對於法令認知不足,未在60天前通報相關部門,台南市勞工局指出,今年度已有2家業者違反法令受罰,而統計今年僱主通報率近9成,顯示宣導漸有成效。
勞工局統計分析轄內大量解僱勞工案件,去年有32家事業單位解僱勞工951人,相較於前一年度,家數及解僱人數皆增加,今年1月至5月有8家499人,相較去年同期,家數減少但解僱人數卻多了100人。
去年解僱前二大行業別類型為製造業15家居冠、住宿餐飲業8件次之;就企業的規模而言,以未滿30人者占62.5%,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占37.5%;就解僱原因以歇業或轉讓有17家占53.1%最多,虧損或業務緊縮12家次之,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有2家,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有1家。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企業若有計畫要解僱勞工時,應主動洽勞工局詢問相關法令規定,如數量達一定比率,也要提前60天以上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若違反規定將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17條規定,將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僱主注意並維護勞工權益。
中時 莊曜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