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收屍?勞保年金有剩不能治喪 立委擬修法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立委蘇治芬接獲林姓民眾陳情,指他替一位無遺屬的遠房親戚料理後事,後來發現該親戚尚有數十年萬元勞保年金未領,他檢附單據要申領補貼喪葬費卻不准;而遺產管理人胡忠義也遇到類似案例,認為應以剩餘年金讓被保險人哀榮地走,蘇將提案修法。

根據《勞工保險法》規定,選擇領月退年金的被保險人身故,配偶、父母及子女可選擇領一半月退的遺屬年金,或者一次請領完;但若該被保險人完全沒有遺屬,剩餘年金將充公。

林民指出,他一65歲的遠房親戚父母雙亡,無兒無女孤家寡人一個,日前病逝,他便出面處理後事,花了10多萬元,後來發現該親戚還有數十萬元的勞保年金未領完,他檢附相關單據要請領該剩餘年金補貼喪葬費,卻被以於法不符遭拒。

管理過無數遺產的胡忠義表示,近來手上也有一件類似案例,身故被保險人沒有遺屬,但還有68萬多的月退年金未領完,親友為其料理後事,卻不能請領剩餘年金當喪葬費,明明被保險人自己還有錢,卻無法運用讓自己有場像樣的喪禮,實在不合情理。

蘇治芬認為,少子化是不可擋的趨勢,未來單身或無生養的人會愈來愈多,年至5、60歲,父母可能也都不在,如果自己身故連個辦後事的遺屬都沒有,剩餘勞保月退年金若能用於喪禮,可使遠房親友為其辦理喪事較無後顧之憂,避免後事草草了結,讓被保險人可以哀榮尊嚴地走,她將提案修訂《勞工保險法》關於喪葬給付部分規定,讓為有剩餘年金的已故被保險人處理後事的親友,可憑合法正式單據請領該剩下年金做為喪葬費。

中時 許素惠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