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部落聚會所進度緩慢,引起不少議員關切,縣府原住民行政處長陳建村14日答覆,縣府已成立跨局處推動小組,設法讓部落儘早擁有屬於自己的聚會所。
縣議員黃馨表示,原民處經辦人員更動頻仍,加上原民聚會所土地取得程序冗長,一旦承辦人員換人,流程得重來1次,她在鄉長任內爭取7個,只有1個部落聚會過關。
縣議員蔡伊靜說,部落聚會所與建無著,一直卡在土地變更作業上,期盼早日動工。縣議員簡智隆除了關心部落聚會所進度外,也表示原住民博物館已落腳高雄,是否爭取在花蓮設分館?
縣議員笛布斯.顗賚、李正文等人也都相當關心部落聚會所,另,笛布斯.顗賚擔心觀光發展例修正後,旅宿業遭重罰,恐影響部落深度旅遊。李正文則請原行處除了關心太魯閣族紋面老人外,也要關心阿美族祭師的處遇。
針對部落聚會所,陳建村答覆,縣府提報部落聚會所興建計畫,全期施行計畫書已經行政院原民會106年10月2日核定在案,期程106年10月至108年12月,計畫總經費2億5789萬元,截至上月底,已核定5處工程及17處規畫設計案。
為加速計畫推動執行,縣府成立跨局處推動小組,由副秘書長張逸華任召集人,至今已召開5次推動小組會議,以及2處興辦事業專案小組審查會議,對於計畫執行進度、都市計畫區個案變更、非都市計畫興辦事業撰寫及送審、土地取得(包含利用學校用地)等問題,均為推動小組共同研商及解決項目,讓部落儘早擁有屬於自己的聚會所。
另,都市計畫變更及興辦事業計畫經費,國發會今年3月26日函示,如經費不足可由花東基金支應,原民會4月11日召開用地變更經費研商會議,決議由花蓮縣各公所提報需求,並於5月1日函送用地變更需求報請原民會補助,原民處將持續積極與原民會溝通,期能儘早核定執行,協助各鄉鎮市解決土地問題。
中時 范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