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4月是掃墓高峰期,消防署統計,114年春節連假至清明節期間全國發生2045件墓地雜草火災,其中1133件為民眾放火焚燒雜草所致,讓消防人員疲於奔命,內政部與環境部攜手推動清明防火措施,呼籲民眾採用環保祭祀方式,避免用火造成災害。

根據消防署統計,111年清明節前2週全國共發生735件墓地雜草火災,112年發生1310件,113年擴大統計自春節連假至清明節約2個月期間,全國發生3623件墓地雜草火災,顯示火災發生頻率極高。
環境部建議民眾採用以功代金或以米代金等環保祭祀,同樣可表達對先祖的尊敬。若仍有燒紙錢的需求時,可適度減量並配合各縣市環保局的紙錢集中焚燒服務,避免燒紙錢造成空氣污染,共同為環境減碳減污盡一份心力。

消防署持續以清明掃墓不用火為主軸,推動除草不用火、紙錢不燃燒、爆竹不燃放、菸蒂不亂丟、垃圾要帶走等5項原則。地方消防機關也會在發生火災頻率較高的墓區及時段派消防車輛駐守,並利用無人機擴大墓區警戒範圍,以減少墓地雜草火災的發生,維護墓地公共安全。
消防署強調,任意燒雜草可能違反消防法第14條田野引火燃燒申請許可及安全防護相關規定,得處新臺幣3000元以下罰鍰。焚燒雜草造成的空氣污染,得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及第67條規定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各地方環保機關將會對相關情事加強取締。
消防署提醒,如因放火焚燒雜草而危害公共安全,更有可能觸犯刑法放火罪而面臨刑事責任,國人掃墓祭祖時務必留意,千萬別因一時方便而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