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長津貼領取資格 石崇良:需有國籍加設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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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關注0到18歲成長津貼資格,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天說明,0到未滿6歲領現金,6到18歲部分預存,需符合「具中華民國國籍」、「設籍台灣」2條件,換言之長期不在台灣也無法領。

政府推動0到18歲成長津貼,每人每月領5000元。(圖/中央社)
政府推動0到18歲成長津貼,每人每月領5000元。(圖/中央社)

因應少子女化人口結構挑戰,府院團隊昨天公布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總統賴清德在記者會上表示,全面推動0到18歲成長津貼,每人每月領5000元,0到6歲時,5000元交給家庭自由運用;6至18歲後,一半提供給家庭,另一半存入「兒少成長津貼專戶」。

民眾關心領取資格、適用對象範圍,石崇良今天主持記者會說明今年世衛行動團成果,並針對成長津貼議題說明,在6至18歲間,一半會存入帳戶,是預存的概念,與每月發放現金、自由運用的方式不同。

石崇良指出,在6至18歲年間,不論是提撥預存或最後請領,一定要符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要在台灣設有戶籍2大條件。(圖/中央社)
石崇良指出,在6至18歲年間,不論是提撥預存或最後請領,一定要符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要在台灣設有戶籍2大條件。(圖/中央社)

石崇良指出,在6至18歲年間,不論是提撥預存或最後請領,一定要符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要在台灣設有戶籍2大條件,與健保條件相同;現行國人若出境滿2年以上未入境,戶籍會被強制遷出,因此,外國人不能領,長期不在國內者也不符合領取條件。

媒體追問若這2大條件沒有全程都滿足,例如7歲才回到國內設戶籍,是否還能領取。石崇良表示,將與戶政單位進行資料勾稽,預存、提領就要符合2條件,假如7歲才設籍,那就從7歲開始計算;若孩童18歲前死亡,初步規劃監護人仍可領取,待要點出爐會再對外說明。(中央社)

文章授權轉載自《中央社》成長津貼領取資格需有國籍加設戶籍 石崇良:長期不在台灣無法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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