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傍晚18時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員警,在前鎮區金福路發現駕駛一輛紅色轎車高速行駛、行跡異常,經查詢車牌確認為失竊車輛後,員警隨即展開尾隨並通報支援,最終將49歲許姓女駕駛逮捕,並查獲大量毒品,現已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表示,該車一路疾駛,最終停靠於旗津旗後砲台景觀步道旁,員警掌握時機集結優勢警力前後包夾,當場將許女逮捕,並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侵占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令現場員警錯愕的是,警方上前實施圍捕時,許女仍坐在駕駛座內手持便當進食,面對大批警力包圍,她不僅未主動配合,甚至緊抱便當拒絕就範,直至員警強勢喝斥後,才放棄抵抗、遭壓制在地。
進一步搜索許女隨身物品後,警方赫然查獲海洛因1包(毛重1.79公克)、安非他命7包(毛重192.91公克),以及電子煙機體4支、菸彈4顆,毒品數量驚人。許女接受毒品唾液快篩後呈陽性反應,顯示其涉嫌在毒品影響下駕車行駛於公共道路,嚴重危及用路人安全。

警方調查發現,許女名下車輛因違規遭拖吊,其後向友人借用車輛卻長期未歸還,友人因而提出侵占告訴,該車輛隨即被通報為失竊車輛,成為此次追緝的起因。
除刑事責任外,許女亦因吸食毒品駕車及無照駕駛,遭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另依同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可處新台幣3萬6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兩項合計最高可裁罰新台幣18萬元。

前鎮分局強調,對於危害公共安全及涉及毒品之不法行為,警方將持續強勢執法、絕不寬貸,任何違法行徑,皆將面臨即時壓制與嚴正究辦。
《中天關心您|少一份毒品、多一份健康!珍惜生命請遠離毒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