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狼保警!2000元勾引14歲少年性侵 判決結果超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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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府保安警察葉姓員警,去年使用交友軟體HORNET結識年僅14歲少年,邀約性交易,開車前往其就讀學校載回住處,然後侵犯少年口腔,基隆地院判刑1年,緩刑5年。 

示意圖。(圖/pixabay)

判決指出,葉姓員警2024年3月19日在交友軟體HORNET上以暱稱「嗨嗨嗨」結識被害少年,明知對方年僅14歲,同年5月提出邀約以2000元代價性交易,經少年同意,葉男隔天駕車前往少年的學校,搭載少年返回基隆市住處,在屋內以生殖器進入少年口腔的方式性侵。 

少年後來把此事告訴同學,同學轉告老師,全案因而曝光,少年父母怒報警提告。葉男到案也坦承犯行。 

法官審酌,葉男身為公務員,對未成年人性交,依法依加重其刑,但葉男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與少年父母達成和解付清賠償,並已自警界辭職,待業中,未婚,與母親同住,經濟來源為母親,認定葉男一時衝動而罹刑章,相信已有悔意,應無再犯之虞,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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