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林沛祥、黃建賓、牛煦庭日前宣布,將推動無期徒刑分級制度。針對為何要將無期徒刑分級,吳宗憲進一步提出他的看法。

吳宗憲今(25)日在臉書貼文寫道,你知道嗎?司法院從2020年4月以來,已經超過5年多沒有過死刑定讞的判決,死刑在台灣名存實亡!你知道嗎?根據法務部2023年公布數據,無期徒刑罪犯平均17.9年就得「假釋」出獄,無期徒刑已流於形式!
吳宗憲表示,因此他提出「無期徒刑分級」的刑法修正案,就是要讓死刑和無期徒刑間有更加細緻的分級,讓那些犯下泯滅人性罪行,應永久隔離於社會的罪犯,不會因為判不了死刑,而獲得「可假釋」的無期徒刑。他主張無期徒刑要分3級:
第一級無期徒刑,是最重的,完全不得假釋,也就是「終身監禁」。
第二級無期徒刑,服滿40年,才可以申請假釋。
第三級無期徒刑,就是現在的,服刑25年後才能申請假釋。

吳宗憲指出,從2020年4月以來,已經沒有過死刑判決確定案件了,顯見判決實務上已難宣判死刑,再加上2024年憲判8號判決所設下8大關卡,尤其是要求法官一致決,更可見未來被告將更難被判死。
此外,現在的最高法院很常用「教化可能性」來撤銷下級審的死刑判決,包括馬大生遭性侵殺人案,本來今年1月經法院認定「已無教化可能性」判死刑,上訴之後,最高法院還是又撤銷,要求再查明有無教化可能性,為什麼?因為兇嫌曾經在監所表示過對被害人非常抱歉,但不知道如何對家屬表達歉意。
但吳宗憲認為,事實就是,兇嫌根本還沒有對被害遺屬真正的悔悟!這所謂的「教化可能性」到底是遺屬的標準?還是監所教誨師的標準?還是法官的標準?
現在只要認定為有教化可能性,被告就等於得到免死金牌。然後每個死刑犯的辯護人就會教導要在庭上展現悔意,這些鱷魚眼淚、虛偽的悔悟,不過就是在審判庭上為了求生的表演。法官有真正在庭上,讓行兇者對「遺屬」展現悔過的誠意嗎?如果他都可以在殺人時如此不顧別人的生命,為何只讓他在庭上說服法官就夠了?
吳宗憲強調,現行的無期徒刑並非「無期限」,而是服刑25年即可假釋,等於是較長的有期徒刑,且從法務部數據,2020年至2022年間,原本判「無期徒刑假釋出獄」的受刑人就多達657人,平均在監執行的時間卻只有17.9年,「無期」徒刑流於形式。甚至數據顯示,撤銷假釋的原因,有5成7都是因為故意再犯,如何讓民眾相信假釋犯已經達到復歸社會的能力?

吳宗憲指出,就如台北市大同區角頭吳明達曾於1999年槍殺北聯幫幫主唐重生,被判無期徒刑入獄,2017年獲假釋後,又涉嫌買兇殺人未遂,更讓社會質疑無期徒刑罪犯,縱使服刑多年被法務部核准假釋出獄,仍有危及社會安全的高度風險。
吳宗憲表示,所以上週四他邀請立委黃建賓、林沛祥、牛煦庭一同推出「無期徒刑分級」的法案,就是要避免現行的無期徒刑犯,又輕易地透過假釋出獄再度犯案,所以要增列更長期的無期徒刑,讓個案法官依據其犯罪惡性及犯後態度,給予更公平的審判。
而延長假釋門檻,也是考量現在國人的平均壽命(80歲)遠高於1934年刑法草擬時的壽命(43歲),這是延長假釋門檻、提高有期徒刑合併定應執行刑上限的科學依據。
吳宗憲最後強調,憲判8造成實質廢死,希望未來大法官可以加以修正,因為「死刑」在實務上絕對有存在的必要,不能讓「死刑」被憲法判決實質廢除。這次增加「終身監禁」,就是要讓殺人魔,縱使僥倖不判死,也能判處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永久隔離於社會,讓責罰相當,以達司法正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