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看過來!已墊付產檢假薪資補助 記得向勞保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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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到了,勞動部於11月18日發新聞稿,提醒老闆們已經墊付給員工的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別忘了向勞保局申請補助。

勞動部說明,受僱者依法提出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勞動部表示,為建構更友善的職場環境,自111年1月18日起,在育兒措施上,將有薪產檢假日數由5日增加為7日;有薪陪產假修正為有薪陪產檢及陪產假,並由5日增加2日,共為7日,給予育兒父母更多支持。

勞動部說明,受僱者依法提出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另為不增加雇主負擔,雇主於給付受僱者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後,就其中各逾5日之第6日、第7日部分,得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補助。自開辦日起至114年8月底止,產檢假薪資補助人數3萬4,876人,補助金額8822萬餘元;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人數4萬3920人,核付金額1億5482萬餘元。

勞動部最後強調,政府給予企業經濟支持,企業包容勞工照顧彈性需求,有利雇主留住成熟勞動力,而勞工照顧不離職,也能有助雇主留才緩解企業缺工問題。相關申請表單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bli.gov.tw/0105467.html)「業務專區」項下之「建構友善生養職場-薪資補助」下載或電勞動部諮詢專線195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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