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已婚消防員,在救護車載送女傷患就醫的過程中,利用職務機會得到對方聯絡方式,兩人進而發展成「砲友關係」,還發生過5次性行為,東窗事發後消防員毫無悔意,讓妻子憤而提告求償。法院最終判消防員應賠償妻子30萬元。

判決書顯示,人妻發覺從事消防員的丈夫行跡可疑,經常藉故外出,某天她突然接到丈夫同事的電話,對方說丈夫應到班時間未到班,不知去向。2023年6月9日,人妻將自己的疑問向丈夫和盤托出,沒想到消防員丈夫竟當場坦承與另一名女子有不正常交往,態度理直氣壯讓她難以接受。
人妻表示,丈夫任職於新北市消防局,2022年下半年一次出車執行任務,當時救護車載送1名女傷患就醫時,他就利用職務之便獲取女傷患的聯絡方式,進而加LINE聯繫,兩人情愫暗生,漸漸就發展成「砲友關係」,還發生過5次性行為。
人妻得知消息後,身心遭受極嚴重打擊,經醫生診斷罹患輕鬱症,嚴重影響工作、生活,對丈夫和婚姻的信任也就此破裂,讓她痛苦萬分,因此向丈夫提告求償80萬元。
對於妻子的主張內容,該消防員表示沒有意見,但並不同意求償金額,他表示妻子的請求金額80萬元過高,希望賠償金額可以是30萬元。
新北地院審理,衡酌消防員丈夫的行為、對於原告權利的侵害程度、事發後的態度及願賠償的數額,與兩造社會、經濟地位等一切情狀,最終判定阿宏應賠償30萬元精神撫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