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聯女移工下海交易竟「馬下風」陳屍屋內!2馬伕遭判刑恩客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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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相關判決出爐!新北市三重區去年(112年)4月間,發生失聯印尼女移工下海跟客人性交易後,竟然猝死的命案,被移送法辦的恩客遭不起訴處分,2名馬伕則被判刑。

回顧發生在去年4月14日晚間9點左右的整起案件,據判決書資料,全案始於死者麗娜(化名),當時投入賣淫集團開的應召站,集團中2名年紀分別為27、48歲的廖姓男子,與真實身分不詳、暱稱「漢神」及「CHIRCLE BROWN」的應召站成員,由廖男父則以5千元的月租,向林姓男子租下位於三重長壽街一間出租套房,做為「一樓一鳳」地下應召站營業處所,也就是案發現場。

恩客吳男被移送後,檢察官諭知不起訴處分。(圖/翻攝畫面)

另名廖姓男子則負責收拾該垃圾並添購日常用品,「漢神」則負責在「捷克論壇」張貼賣淫廣告,後來30歲吳姓男子看到廣告後,4月14日當晚前往該應召站,與「麗娜」發生2次性交易,一共付了4千元,完事後吳男先離開,麗娜卻因為突然心律不整「馬下風」猝死當場,隔日凌晨1點左右,被前來抄電表的房東林男發現麗娜全裸倒在地上一動也不動,趕忙報警。

警消當時趕赴案發現場處理畫面。(圖/翻攝畫面)

警方循線將吳男跟應召站2位廖姓成員通通帶回偵辦,並移送法辦,而吳男被檢方起訴涉嫌殺人罪部分,後來被諭知不起訴處分,而2位廖男則被法官判刑,法官審酌相關證據,認為2名被告「不思以正道取財,反藉媒介、容留女子與他人為性交易以牟利,破壞社會善良風氣」,但考量2位被告都對犯行坦承不諱,最後依涉犯「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判2人3個月的有期徒刑,但是可以易科罰金9萬元換免關,2人在應召站工作2個月賺到的3萬元、5千元薪水,則是通通沒入國庫,全案還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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