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在嘉義監獄服刑期間,因遭同房黃姓獄友嫌他發出聲響吵到他睡覺,一時氣憤揮擊對方頭部,見對方後腦撞到牆壁倒地不起,陳男又踢踹獄友身體多下,造成獄友外傷性顱內出血等多處傷勢,送醫救治多天死亡,嘉義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陳男見對方倒地,不僅未立即通知監所人員,還繼續踹對方,且至今未與死者家屬和解,依傷害致死罪判他有期徒刑10年。
判決書指出,目前在押中的陳男和黃姓死者共同分配住在嘉監病舍17房,2017年12月22日上午5點半,死者因不滿陳男吵到他,下床走到陳男床邊質問他,而陳男明知死者後方就是牆壁,竟突然出手朝死者頭臉部大力揮擊,死者當場後仰傾倒,頭部直接撞擊牆壁倒地,之後陳男又從床下跳下來,連續踹踢死者腹部、腰部、頭部和腳多下,導致死者顱內出血、頭皮7公分撕裂傷和腹部鈍傷等傷勢。
經監獄戒護人員發現將死者送醫,惟死者因有對衝性顱腦鈍力損傷,引發蜘蛛膜下腔及腦實質出血,今年1月11日凌晨2點43分宣告不治死亡,之後死者父親因不甘老年喪子提出告訴,檢察官提起公訴。
判決書認定陳男的傷害犯行與死者死亡加重結果有相當因果關係,嘉監也出具被告在台中榮總嘉義分院身心科就診紀錄,判定陳男罹患妄想型思覺失調症,但經嘉義分院鑑定陳男犯案時的精神狀況,他的認知功能未明顯受損,且對犯案過程可清楚表達,顯見案發當下陳男並無妄想情形。
判決書指出,陳男一開始否認犯行,法院審理才坦承犯罪,但迄今未和死者父親和解,取得家屬諒解,又有公共危險、竊盜、傷害等前科屬累犯,最後依傷害致死判他10年有期徒刑,可再上訴。
中時 呂妍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