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戴姓男子不滿余姓友人先前借款1萬元未還,且屢次催討對方總是雙手一攤,表示身上沒錢,讓他氣得將余男拘禁房內,並用皮帶抽打生殖器,余男趁隙逃逸後,一跛一跛的跑到警局報案,屏東地院法官審酌後依私行拘禁罪,判處戴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承辦員警指出,余男當時到警局報案時步伐明顯緩慢,且全身上下都有傷痕,他才說出遭友人拘禁的經過。
警方調查發現,2人原是朋友關係,余男因缺錢向戴借了1萬元,不久後戴向對方催討欠款,余總回應希望能再寬限幾天,就這樣幾次來回,讓戴男認為他根本沒有誠意還款,趁著2人在自家住處等待工作的機會,私下動刑。
戴男先是以拳頭毆打對方頭部,接著又抽出腰間皮帶施打余男生殖器,當天適逢颱風季節,戴男必須前往香蕉園進行做防颱準備,避免友人趁勢逃脫,還特地帶著他至園區工作、就近看管,之後更將他拘禁房內,要求「不准出房門,不然就打死你」。
余男警訊時語氣驚恐的說,因為被打得全身是傷,所以會害怕,不敢離開房間、也不敢呼救,怕沒有跑成功被抓回來會更慘;期間雖曾想趁著戴上廁所時逃離,但沒想到他很快就回來,之後是等到他去買麵的時候才順利逃出。
余男到醫院驗傷時包括頭部外傷併腦震盪,臉部、腿部都有挫傷,生殖器還因此瘀青,承審法官認為,2人至今未達成和解,審酌後將戴判刑5月,全案仍可上訴。
中時 林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