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交通大執法限速40 保時捷飆124公里被罰1萬2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桃園市1到4月交通死亡事故高齡者激增,市警局6月展開9天交通大執法,截至6日已取締近1.4萬件,前三名分別是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闖紅燈以及路口違規停車,桃警也在台7線抓到一台保時捷在限速40公里路段、超速84公里,將祭出1.2萬元罰單,呼籲用路人守法。

為防制交通事故發生,桃園市警局6月1日至6月9日啟動「交通大執法」勤務,針對轄內易發生死亡車禍的重點路段、時段加強取締交通違規,截至6月6日止,共取締1萬3714件,其中又以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4812件、闖紅燈3985件及路口違規停車974件等3項取締件數最多,另外嚴重超速取締328件、行人不依規定穿越車道取締149件、車不讓人取締44件。

桃園市台61線(觀音、新屋段)區間平均速率執法設備,因彰化區間測速系統出包跟著「停機」暫停開單取締,但桃園市警局仍派員以手持式雷射測速照相設備,不定時取締超速等重大交通違規,其中交通大隊6月6日測得1輛自小客車,在限速90公里下,飆到時速147公里、已超速57公里,將吃上5000元罰單。

另有一台PORSCHE車,6月3日以時速124公里高速行駛於台7線,同樣遭大溪警分局以移動式雷達測速照相設備拍下,因車速超過速限84公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小型車超速80公里以上、100公里內,將開罰1.2萬元,逾期加罰最高1.8萬元。

交通大隊指出,從嚴重超速的情況顯示,民眾仍有僥倖心態,像是大溪區台7線4月就發生一起機車騎士超車遭輾斃的憾事,提醒民眾於道路轉彎處行駛時,切勿爭道行駛,以免逞一時之快,遺憾終生;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觀音新屋路段、以及龜山區萬壽路一段、青山路二段雙向路段,雖然區間測速暫停,但警方強調執法不容有空窗期,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交通大隊指出,5月底配置11台車載式測速照相暨噪音檢測儀器,已於大執法期間投入使用,盼能矯正駕駛人違規投機習慣,以防制危險駕車行為及改裝車輛,維護本市夜間安寧。

為確保用路人安全,市警局將持續滾動式檢討交通執法策略,針對各重點路、時段機動調整勤務作為,並呼籲民眾交通事故防制你我有責,養成良好駕駛習慣,遵守各項交通標誌、標線及規則,共同營造用路人友善環境,翻轉交通不良現況。

中時 蔡依珍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