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釋金500萬元不成比例 北院裁定羈押孫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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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tion id="" align="alignnone" width="656"]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右)因掏空公司200億遭判刑3年,1月1日在龜山八德外役監獄服刑期滿,不過,孫道存另涉及侵占基金會1.24億元案件,因此還沒步出監獄,就被台北地方法院提訊。北院開庭後,認定孫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隨後,孫被押上囚車送到台北看守所。(劉宗龍攝)[/caption] [caption id="" align="alignnone" width="656"]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右)因掏空公司200億遭判刑3年,1月1日在龜山八德外役監獄服刑期滿,不過,孫道存另涉及侵占基金會1.24億元案件,因此還沒步出監獄,就被台北地方法院提訊。北院開庭後,認定孫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隨後,孫被押上囚車送到台北看守所。(劉宗龍攝)[/caption] [caption id="" align="alignnone" width="656"] 500萬元保釋金北院認不成比例孫道存羈押。( 張孝義攝)[/caption]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被控掏空案刑滿,台北地方法院1日在孫出獄出提訊審酌孫尚在訴訟的案件是否羈押,孫在庭訊中坦承侵占,並原提供500萬元保釋金,不過,北院認為,孫提供的擔保金與犯罪所得及可能遭受的刑事處罰不成比例,且有串、滅證據的可能,因此還是裁定羈押禁見。 孫道存是被控長期挪用太電旗下太平洋網球發展基金會、孫法民文教基金會基金逾1.2億等案,支付880多萬元的二審民事訴訟費及清償債務、財務周轉、私人開銷,遭北檢依公益侵占罪嫌起訴。 孫道存在北院的庭訊中坦承他有侵占犯行,不過,對於侵占金額則爭執並不是北檢起訴書所指控的金額。 北院認為,孫道存所涉侵占金額超過 1億元,情節重大,除應負刑責外,未來還可能面臨高額的民事求償或刑事沒收,所以孫道存確有規避民、刑事責任而逃亡的可能。 此外,孫道存主張的侵占金額與檢察官起訴主張的侵占金額間存有將近 1億元的落差,應進行多項調查,所以有動機湮滅與被控案件相關的證據或勾串相關證人,所以也有事實認定孫有湮滅證據或勾串證人之虞;符合羈押原因。 北院裁定理由指出,孫道存只願提供 500萬元保證金,但是擔保金額與侵占的犯罪所得及可能遭受的刑事處罰明顯不成比例,而且勾串證人及湮滅證據部分,不能以繳交保證金的方式免除,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中時 張孝義、劉宗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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