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2至3月間,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發生一起嚴重的槍械遺失事件。海陸新訓中心第二營在執行教育召集任務整備期間,竟遺失一把點四五手槍。面對這一嚴重失誤,上校指揮官潘東昇和其他軍官共謀掩蓋,他們透過購買仿真模型槍,試圖用假槍冒充真槍。
(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海陸新訓中心上校指揮官潘東昇在得知此事後,為了掩蓋事情,竟默許營長林家葳與其他營長,以私下購買模型槍、將槍械混放在軍械庫的方式掩蓋,潘東昇也並未將此事向上報告。
整起事件曝光後,屏東地檢署就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66條「對於軍事上之通報、報告不為傳達、報告罪」對潘東昇及其他軍官提起訴訟,另外還對營長林家葳及連長陳佑瑄、鄭年宏、李文翟等人依偽造準公文書等罪名起訴。
除了法院的起訴外,監察院還通過了對潘東昇上校和第二營營長林家葳中校的彈劾,將案件移送至懲戒法院審理。
在法庭審理過程中,眾人均坦承犯錯,法官也認為幾人已有悔悟之意,再加上眾人在軍中均有受到懲處,因此法院最後決定做出較為寬容的處分。
最後潘東昇被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但獲得2年緩刑,同時需向公庫支付13萬元。營長林家葳被判1年4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需支付9萬元。連長陳佑瑄被判1年3個月,緩刑2年,支付3萬元。連長鄭年宏被判10個月,緩刑2年,支付2萬元。連長李文翟則被判1年2個月,緩刑2年,需支付3萬元。(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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