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罵前岳母五字 一字賠2萬6小中大bookmark_border收藏文章新增至偏好來源新增至偏好來源 發布: 2019/07/29 16:15 分享: 桃園程姓男子3年前與妻子離婚,不料他竟在臉書po前岳母的照片,指責她是「壞外家岳母」,對方憤而提告,高院認為程男未經同意擅自公開前岳母的肖像,且用言論攻訐他人,判程男須賠償13萬元且在臉書上道歉。可上訴。 [caption id="" align="alignnone" width="900"] ▲臉書罵前岳母五字 一字賠2萬6(示意圖/達志影像)[/caption] (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