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新北土城發生當鋪槍擊案,持槍犯案者未成年,事後以《少年事件處理法》判決。一名重案專組檢察官直言,這些未成年人根本就是「工具人」,法條反成保護傘。
土城當鋪槍擊案發生前,兩個幫派就已發生許多事端,去年3月,「弘仁會中和組」懷疑黑吃黑,先囚禁了兩名「華山幫」的成員,華山幫大哥持槍救人,弘仁會中和組後來又派出多位成年人去當舖開槍。
相隔一個月,又有一名男子帶未成年小弟追殺弘仁會的幹部,朝他的車子連開14槍!弘仁會之後又拿出衝鋒槍和子彈給一名少年,指使他到土城巨城當鋪掃射51槍。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一名重案專組檢察官直言,未成年人刑期短,而且又好操控,是幫派最愛用的「工具人」,這些工具人少年不僅開槍尋仇,在各種犯罪案件都能見到他們的身影,諸如買凶殺人、開槍尋仇、詐騙車手等等。
檢察官感嘆,少年法庭對這些未成年犯罪人真的「太過佛系」,就算他們開槍殺人,但是在《少年事件處理法》的前提下,檢察官卻連拘提少年都不行,直言少年法庭的法官真的太小看現在的未成年罪犯。還有檢察官認為,《少年事件處理法》保護未成年人,但也應該要重視檢警追訴犯罪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