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8歲邱姓老翁2017年戀上一名64歲王姓茶室小姐,兩人常在深夜LINE熱線傳情,70歲邱妻被老公響不停的LINE通知,吵到沒法睡覺,看後驚訝發現,老公與王女竟以「老公、老婆」互稱,甚至談及賣屋共築愛巢,邱妻一怒之下提民事告訴,邱男、王女一審被判連帶賠30萬元,王女上訴辯稱,只是按照幹部吩咐,提供「戀愛的感覺」,仍被台北地院判賠20萬元。
邱妻提告主張,王女2017年與丈夫結識後,長期在深夜裡用LINE聯繫,還不時傳兩人並多次出遊親暱合照,丈夫還計畫變賣現居住房屋,再拿賣屋的錢另購新屋與王女同居,認為王女侵害她配偶權,請求賠償30萬元。
但王女抗辯指出,她的工作是茶室小姐,因為幹部吩咐她不可得罪邱男,還要給邱男「戀愛的感覺」,加上自己是單親媽媽,害怕失業,為保住工作才與邱男維持互動,請求免賠。
法官審酌,邱男已向妻子認錯寫悔過書,王女確實有侵害邱妻配偶權,台北地院台北簡易庭一審判王女、邱男應連帶賠30萬元,王女應賠20萬元。
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