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電視台主播楊中化與資深媒體人陳力瑜因販售雕塑大師朱銘木雕仿造品詐財一案,士林地院近日審結,依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楊中化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陳力瑜部分已由台北地院先前判刑5月。

案件發生背景顯示,楊中化與陳力瑜為多年好友。楊中化持有「十字手」、「側踢」及2件「單鞭下勢」等4件木雕作品,經判決認定均為仿造朱銘作品的贋品。楊中化明知此點,仍將贗品連同原作保證書出售予陳力瑜。2018年1月12日,陳力瑜透過經營畫廊的李姓友人作為中間人,與程姓收藏家在台北市南港攝影棚約見。陳力瑜在現場聲稱這些木雕作品均來自朱銘兒子所開設的藝廊,並自稱與朱銘兒子、媳婦交情深厚,可請朱銘兒子出面證實作品真偽。程男信以為真,當場交付3萬元訂金,雙方議定以160萬元成交。
程男陸續付款並取得4件木雕作品及保證書後,發現保證書上缺少負責人、鑑定中心等相關人員的簽名。他要求陳力瑜補開證明文件,陳力瑜隨即轉向楊中化求助。楊中化以不詳方式偽造印有藝廊員工印文的證明函,每張收費1萬元。程男再度付出4萬元購買4張偽造證明函,最終付清尾款。整起交易中,陳力瑜共獲利30萬元。程男事後向財團法人朱銘文教基金會申請原作保證書驗證時,才得知所購買的4件木雕全為贗品。案件隨後進入司法程序。士林地院法官審理認定,楊中化涉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及「詐欺取財罪」。
值得注意的是,楊中化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始終否認犯行,未曾與被害人程男進行和解或賠償。法官審酌其犯罪動機、手法、造成的實質損害,並考量其智識程度、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以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