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共諜4人二審判決結果大逆轉 黃取榮10年改6年、何仁傑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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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進黨資深黨工黃取榮、前民主學院副主任邱世元、前總統府諮議吳尚雨、以及前外交部長吳釗燮秘書何仁傑等4人疑當共諜洩密,被控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一審黃判10年、何8年2月、吳4年、邱6年2月;全案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25)日上午二審宣判,黃取榮6年,何仁傑曾大喊「沒做錯」,改判無罪。吳尚雨3年、邱世元5年,全案可上訴。

前民進黨資深黨工黃取榮。(資料照/中央社)
前民進黨資深黨工黃取榮。(資料照/中央社)

另外,高檢署指控黃取榮在台吸收另外3人從事賣台行為,另犯《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屬二審管轄範圍,已將黃取榮1人起訴求刑12年,全案尚在審理。

檢方調查認定,黃取榮曾於大陸經商,遭對岸情工單位吸收回台發展下線,蒐集情資,2023年間利用舊識何仁傑刺探機密,何仁傑利用近身接觸吳釗燮的機會蒐集2份公務秘密及1份機密交給黃取榮。黃取榮混合公開資料、秘密及機密資料撰寫成「分析報告」,再用加密軟體傳送給中共。

檢方調查認定,黃取榮另指示邱世元透過交情引誘總統府上班的吳尚雨交付1份總統賴清德出訪巴拉圭的行程細節(行程結束後已解密)及4份副總統國內選舉行程資料(行程結束後已解密)。

一審認定,黃取榮共收取607萬7500元、邱世元收221萬6924元,黃、何不認罪,邱世元、吳尚雨應訊時坦承不諱。

前外交部長、現任國家安全會議祕書長吳釗燮祕書何仁傑(左)洩漏機密資料給陸方,一審將判何刑期8年2月,二審逆轉無罪(中時資料照片,杜宜諳攝)
前外交部長、現任國家安全會議祕書長吳釗燮祕書何仁傑(左)洩漏機密資料給陸方,一審將判何刑期8年2月,二審逆轉無罪(中時資料照片,杜宜諳攝)

一審合議庭認為,黃取榮等4人長期從事黨職或公職,應知效忠國家的重要性,但4人刺探、收集、洩漏及交付之資料,涉及我國外交資訊及首長行程等外交重要情報等,讓我國艱難的外交處境「雪上加霜」,助長中共輿論戰、心理戰、法律戰(三戰)作為,期間相當長,交付的資料還涉及外交部會等高層行程,危害國家外交安全,應該嚴厲苛責。

因此,黃取榮判刑10年最重、何仁傑判8年2月,至於認罪的邱世元輕判6年2月、吳尚雨4年。全案一審宣判後,僅吳尚雨獲交保50萬在外,其餘仍持續在押。

不過,高院合議庭今日二審宣判,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改判黃取榮5年2月,另依《洗錢防制法》改判1年4月,併科罰金60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未扣案的犯罪所得87萬元宣告沒收。

合議庭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洗錢防制法》改判邱世元4年8月、10月,併科罰金10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應執行5年,犯罪所得45萬1500元沒收。

合議庭也認定,吳尚雨犯《國家機密保護法》,改判刑3年。至於何仁傑逆轉無罪。全案得上訴至三審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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