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云科技董座殺死技術長一審判無期 今二審開庭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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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云科技董座曾志新去年在公司預謀持刀殺害梁姓技術長,全案經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4月30日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上訴二審曾今在庭上再度認罪求輕判。

雲云科技董座曾志新殺死技術長。(圖/資料畫面)
雲云科技董座曾志新殺死技術長。(圖/資料畫面)

回顧此案,曾志新與公司技術長梁男長期不睦,去年2月26日跑到大賣場購買主廚刀放在辦公室,去年3月6日梁男在工作群組中刊登長文評論公司經營並於文中宣告離職,隔天梁男到公司辦理離職等交接程序,曾心生不滿並懷疑公司遭匿名攻擊都是梁男所為引發殺機。

曾男在會議室內與梁男討論撤回遭拒,一氣之下持預藏的刀子朝對方頭、頸部猛刺至少9刀,梁男當場倒地不起送醫搶救不治,曾男行兇後吞刀自殘送醫救回一命,事後遭警方依殺人罪嫌移送法辦,檢方於去年6月30日起訴,全案移審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

一審期間梁男遺孀表示聽到丈夫說每天都被上司罵哭著走回家,曾男惡意偷襲奪人性命,表面上說很後悔、做錯了道歉,實際上卻合理化自己行為把錯推給梁男,讓她非常痛苦,請求法官判處死刑,84歲老父也當庭質問曾男「到底為什麼?」並請求法院判處無期徒刑讓他終生懺悔。

曾志新一審時曾在庭上坦言「犯了人生最大的錯誤」,當庭暴哭9分鐘道歉,稱案發前遭匿名帳號攻擊,讓他萌生同歸於盡念頭,並強調「不是霸凌員工的老闆」,懇求法官給他機會,最後台北地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上訴二審今(18)日高等法院開庭審理,曾志新在庭上仍坦承犯行,稱會在獄中好好服刑反省,律師對於一審罪名、犯罪事實、證據均無爭執,僅主張一審判決量刑有誤,違反重複評價禁止原則,請求重新量刑;死者家屬委任律師則認為曾上訴理由不符合國民法官法規定,法官定於9月22日再度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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