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輪胎行縱火殺害8血親 逆子遭判死刑並賠償118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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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去年6月新竹市一家輪胎行發生一起悲劇,逆子陳彥翔縱火,讓8名家人命喪火窟,而一審陳男被判死刑,2名死者親屬也要求民事求償,新竹地院一審判陳一共要賠1186萬元。

判決書指出,陳男在去年6月15日因家務問題,常和家人發生口角衝突,而他基於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殺人及放火燒毀住宅等犯意,開車去買汽油,再到輪胎行一樓潑灑,把20公升汽油潑光,以打火機點燃衛生紙並丟擲,隨即發生爆炸聲,火勢迅速延燒,大火造成屋內陳母和妹妹、姪女等8人當場死亡,而陳父因為離1樓口較近,看到陳點火馬上逃出,陳男被地方檢察署提公訴,認定涉犯殺人罪等罪。

新竹地院一審表示,陳男稱父母偏心,對自己不公平,因家務事和父母起口角救縱火,行兇動機自私,造成8人死亡,依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判死刑。

陳男大嫂媽媽說,她從小扶養女兒長大,2人感情很好,帶外孫女回家卻被陳男殺害,導致2人天人永隔,肝腸寸斷仍不足以形容悲慟,精神上的痛苦難以言喻,她要求償800萬元。而陳男的岳父母也因失去女兒,要喪葬費、精神賠償費等,分別求償282萬、273萬元。

據悉,陳男對於兩案的審理都沒意見。新竹地院說,52歲的陳男大嫂媽媽,現在剩一個女兒,判他要賠633萬821元,岳父母有6名子女扶養,判他要賠281萬、272萬元,陳男一共要賠1186萬元。(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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