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縣枋山鄉18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輛本田CBR650R重機以高速騎乘,不幸撞上從外側迴轉至內側的白色賓士C300,整台重機插入賓士車尾段,騎士當場瞬間失去意識,頭跟手垂在車外,腳則卡在車裡,最終仍宣告不治。事發後,網路輿論一面倒向重機速度太快才發生悲劇,但事實真是如此?對此,臉書社團「台灣交通安全協會」特別針對此事分析車禍原因及致命的視線死角,引來近2000人按讚、近千人分享。

車禍消息一出,許多網友紛紛在討論車禍原因,甚至有PTT鄉民用監視器算出「一般監視器大概是一秒24格,影片裡重機大概漏掉一格,也就是間隔0.083秒,他就行進了一個車身約4-4.6公尺,換算時速大概在170-200公里」,讓不少網友直呼,「自己找死不要上路來害其他無辜路人」。
但也有人在在探討該輛迴轉的賓士C300,認為從外側一路切到內側,根本是「鬼切」,還有人認為,當初在設計安全島缺口時就是在「挖洞」,速限70的省道應該封閉分隔島,讓車輛被迫到下個紅綠燈口迴轉。
對此,臉書社團「台灣交通安全協會」特別發文分析此車禍,點出重機與賓士的疏失,以及最重要的道路設計問題,以下為該社團發文全文:
18日下午,約莫在在屏東台一線454公里處,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重機以高速撞上橫越馬路的自小客車側面,騎士當場死亡。事後有很多人開始計算,用能量,用畫面等等,但計算結果不約而同地發現,重機的速度可能高達時速200公里。
除非特殊狀況,否則在台灣以時速200公里行駛在公共道路上,已經是公共危險罪的範疇。依照2018年忠孝西路飆車案的判決,因飆車而致人於死,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致傷也可以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在這個案例裡,當事者已經先判了自己死刑,也已經執行完畢了。
從殘骸辨認,騎士騎乘的車種疑似是HONDA CBR650R,最高速度約莫在230km/h前後。意即當時騎士可能在嘗試騎到極速,而且完全沒有剎車。但就算再怎麼莽撞,察覺有障礙物,多少會有所反應,全無反應代表的,是騎士完全沒有察覺側方有A車駛出。

經當時後方行車紀錄器顯示,車禍當時外側車道還有一台B車,重機C可能正巧在B車造成的視覺盲點內,導致A跟C相互觀測不到彼此。B的車身越大,A跟C的相對盲區就越大,這也就不奇怪,職業駕駛會覺得車禍圍繞在自己身邊。

那是不是慢一點,車禍就不會發生了呢?答案可能是否定的。因為車輛在車道上的位置是隨機分布,ABC必然有一定機率在連線上,A跟C也就因觀測不到彼此而相撞。而車輛在某時刻於道路上的特定位置,與車禍發生時的速度沒有絕對的因果,也就是說這條ABC的盲點連線有可能是速度快的,也有可能是速度慢的。
那是不是慢一點,車禍就不會死了呢?答案是肯定的。交叉撞的撞擊速度就等於車速,即便是AC因為彼此的盲點而發生碰撞,依照OECD撞擊曲線,只要時速在30以下,就還有9成左右的生還機率。
那是不是遵守速限,車禍就不會死了呢?答案就是否定的。因為該當路段的速限是70公里,ABC連線還是可能發生在猝不及防的位置上。而同樣依照OECD撞擊曲線來看,70公里交叉撞的生還機率是近乎為零的。
所以講到這裡,事故地點的後續該怎麼處理,答案應該是非封閉安全島缺口不可。封閉之後,A車只能依照路側起步的原則,跑到B車前方,或者在B車後方匯入,即便是ABC三者再連成盲點連線,也不會再陷入彼此毫無覺察的AC交叉撞局面。
如果不封閉,改天一定還會再有一組ABC,發生類似的車禍,民俗可能會穿鑿附會的說這是抓交替,要祭拜,但這其實就像是俄羅斯輪盤一樣,遲早有人會扣到有子彈的那一發扳機。
正所謂寧可百步遠,不可一步險。封閉缺口之後,在南或北側稍微遠一點,視距良好的地方的地方設置迴轉道,讓道路兩側可以以安全的方式往來。同時對於公路沿線開設的商業來說,顧客可以在察覺馬路對側的店家之後,再以迴轉道好整以暇地回頭,避免慌忙之下的急切動作,再次釀成事故。
相信各位讀者在世界各地也會常常發現郊區道路會有路中迴轉道的設計,而不是像台灣常見的安全島直接破口。現在應該知道這是其來有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