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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被控為掩飾龍潭購地案及南港展覽館案犯罪所得,以海外銀行帳戶洗錢,今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將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媳婦黃睿靚判刑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並給付公庫100萬元,陳致中夫妻遭扣案的洗錢財物816萬餘美金沒收,陳致中須入獄,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右)與媳婦黃睿靚(左)被控為掩飾龍潭購地案及南港展覽館案犯罪所得,以海外銀行帳戶洗錢。(圖/中天新聞)
根據了解,之前更二審判處陳致中1年徒刑,黃睿靚10個月徒刑、緩刑4年,陳致中併科罰金新台幣150萬元,扣案洗錢財物816萬9015.3美元沒收;黃睿靚併科罰金100萬元,並應向公庫支付100萬元,扣案洗錢財物816萬9015.3美元沒收,可上訴,而今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將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媳婦黃睿靚判刑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並給付公庫100萬元,陳致中夫妻遭扣案的洗錢財物816萬餘美金沒收,陳致中須入獄,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新聞資料指出,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為掩飾自身於龍潭案、南港案犯罪所得,以及陳水扁於龍潭案犯罪所得,將款項存放於Carman公司等帳戶,資產一度高達1600萬美元,後來轉入吳淑珍的胞兄吳景茂瑞士信貸銀行帳戶。
民國95年間,國際洗錢防制組織艾格蒙聯盟會員國的澤西島金融情報中心發現Carman公司帳戶資金移轉異常,通報法務部調查局;時任調查局長葉盛茂即向陳水扁報告,吳淑珍因恐龍潭案及南港案犯罪所得遭發現,指示陳致中、黃睿靚另行開立海外帳戶洗錢。
黃睿靚於瑞士美林銀行開設Sorbona、Sorbona2帳戶,又以寶昌公司名義在開曼群島設立紙上信託公司,並在瑞士美林銀行開立帳號467683、467722帳戶;陳致中則委由蘇格蘭皇家庫斯銀行蘇黎世總行於96年下半年設立Galahad公司,並開立Z311683、Z312030帳戶。
吳景茂依吳淑珍指示,自96年起將瑞士信貸銀行帳戶資金經由Sorbona、Sorbona2等帳戶輾轉匯進寶昌公司、Galahad公司帳戶,但因鉅額資金短期頻繁流動,引起開曼群島金融情報中心注意,洗錢犯行因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