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涉嫌收賄護航業者等案,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陳歐珀等16人,並求處陳歐珀總計24年2月。

檢方下午1時許將陳歐珀從台北看守所押解到北檢,預計稍晚移審台北地方法院,由法官決定是否繼續羈押。
檢廉獲報,陳歐珀於民國105年至109年立委任內期間,涉嫌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不正利益或賄賂,藉其立委職權,以召開協調會、公開質詢等方式,提出多件法案或修正法案以護航業者;檢廉另查出陳歐珀涉嫌在立委任內浮報助理費。
台北地檢署今年6月3日指揮廉政署搜索陳歐珀等人住居所與公司等地,並約談陳歐珀等人說明,訊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歐珀獲准。北院日前裁定陳歐珀延押2月。(文/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