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廉政會26日晚間召開會議處理立委林宜瑾、陳歐珀詐領助理費案,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會後表示,會中做出兩項重要決議,第一項為未來廉政會通知兩次,若當事人未到會說明就算走完程序,一審判決確定有罪即直接處分;第二項則是針對詐領助理費案件,因屬民代「共業」,將等待法院一審判決有罪後再做處分,因此林岱樺案也需等到一審判決出爐,廉政會才會進行處理。
邱駿彥指出,原訂26日晚間要請捲入詐領助理費案的立委林宜瑾到會說明,但林宜瑾當天臨時以身體不適為由請假,因此廉政會做出前述兩項決議。他說明,會請涉案當事人到廉政會說明,是因為處分前必須遵守程序正義,但許多當事人會一拖再拖,因此決議最多通知兩次,若真的無法到場就用書面方式,若都不理睬,程序就終結,一審判決有罪立刻懲處。

針對詐領助理費案件的處理方式,邱駿彥表示,以往都是等一審判決有罪才處分,除非像鄭文燦副院長級、蘇震清這種涉及重大矚目的案件,才會儘快開會處理。他強調,詐領助理費是很多民代的共業,過去也沒有適當的法律規範,現在一個個爆開來,所以另一項決議就是在法院一審判決尚未出來前,不會進行處分。

當天會議處理的第二個案子為陳歐珀案,邱駿彥指出,日前交保的陳歐珀,這次涉及商港法、關說及詐領助理費等案件,廉政會決議請陳到案說明,下週將發函通知,預計請陳於二月到廉政會說明。
至於林宜瑾部分,邱駿彥表示,下週會再通知一次,要求林於12月例會到場,如果再不過來就不再通知,若一審宣判有罪,就直接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