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告對多晶矽產品加徵15%關稅,將於美東時間12月4日生效。行政院指出,台灣適用15%不疊加MFN關稅的稅率,且台灣半導體矽晶圓業者已赴美投資,可依台美投資合作MOU適用免稅配額及資材豁免清單,另外台灣太陽能業者以內需為主,影響有限。

美國總統川普在美東時間8月6日簽署總統公告,依據「1962年貿易擴張法」第232條款調查結果,自12月4日起對自所有國家進口的多晶矽(Polysilicon)及其衍生產品加徵15%關稅,並建立最低進口價格(Minimum Import Price)機制,台灣與日本、韓國及歐盟等特定貿易夥伴則適用15%不疊加MFN關稅的稅率。多晶矽為半導體及太陽能產業的核心原料。
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美國商務部調查認為,美國近年多晶矽產能占全球比重已降至極低水準,威脅美國的經濟與國家安全,因此建立「最低進口價格」機制,若低於最低進口價格將加徵關稅至最低價格,最低價格規定多晶矽為每公斤21美元、晶錠與晶圓為每公斤100美元、太陽能電池為每瓦0.22美元、太陽能模組為每瓦0.38美元。
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說,此次公布產品稅號包含太陽能及半導體相關多晶矽產品,經初步評估,台灣太陽能產業以內需為主,太陽光電產業2025年產值新台幣1082億元,其中出口美國主要為太陽能電池元件、模組,金額約0.335億美元,等同外銷占比僅約1%,評估此次影響有限。
至於台灣半導體相關多晶矽產品部分,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台灣半導體矽晶圓業者因已赴美投資,可依台美投資合作MOU適用免稅配額及資材豁免清單。
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說明,台灣多晶矽產品出口至美國金額約3.2億美元,占台灣同產品全球總出口額25%,其中出口至美國矽晶圓產品金額為2.521億美元,主要供應美國半導體業者使用,而依據台美已洽簽的台美投資合作MOU,台灣赴美投資的半導體相關產業,享有免稅配額,以及赴美建廠及營運所需原料、設備、零組件等關稅豁免。
台美經貿工作小組強調,台美已就推動投資MOU建立政府之間(G2G)的溝通機制,政府將持續協助業者和美方就豁免品項及優惠待遇進行協商認定,確保台灣半導體供應鏈優勢不受影響。(文/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