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錢了!雙北政府每月發5000 申請方式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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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老人可以在家安老,並減輕照顧者因照顧老人而無法外出就業的經濟負擔。台北市、新北市政府提供「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補助照顧者每月5000元。

台北市、新北市政府提供「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符合資格者每個月可領5000元。(示意圖/Pixabay)

雙北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申請資格

(1)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2)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居家服務、未僱用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日間照顧服務補助、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補助及政府提供之其他照顧服務補助。

(3)失能程度經本局指定或委託之評估單位(人員)作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且實際由家人照顧。

(4)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

二、照顧者:

(1)年滿16歲,未滿65歲,且無社會救助法第5條之3第1款至第3款、第6款及第7款規定之情事。

(2)屬下列情形之一者:

a.同為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應計算家庭總收入全家人口之成員。

b.出嫁之女兒或子為他人贅夫者及其配偶。

c.受照顧者二親等以內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3)未從事全時工作,且實際負責照顧受照顧者。

(4)與受照顧者設籍及實際居住於本市。

應備文件包含照顧者及受照顧者之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受照顧者失能程度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之證明;照顧者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1份;其他必要之相關文件,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影本。

凡經審核通過者,並接受政府委派居家服務機構每月至家中至少進行一次督導者,補助照顧者每月5000元,每月津貼將於次月二十日撥入照顧者郵局帳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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