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蘆洲區一名女里長日前遭檢舉涉賄,新北地檢署追查意外發現她包庇不合資格里民參加自強活動,詐領4100元補助,檢方訊後依圖利罪偵辦諭令10萬元交保。

檢方調查,該名陳姓女里長已連任4屆今年尋求五連霸,日前遭民眾檢舉涉嫌賄選,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追查,雖未查獲明確賄選事證,但卻意外發現陳女涉嫌圖利罪,包庇不符資格者頂替參加旅遊並詐領市府補助。
檢方查出,依規定新北市里鄰長及巡守隊舉辦聯誼活動時,市府補助每位參加者4100元,參加對象限定為里長與鄰長本人,僅限由配偶、直系血親、配偶直系血親或直系血親配偶1人代理參加。
陳女今年3月間帶隊舉辦蘆洲區里鄰長前往外縣市進行2天1夜聯誼活動,因有鄰長未參加竟包庇不符公費補助資格里民頂替名額,獲取市府核發的4100元公費補助,涉嫌違反圖利與詐欺得利等罪。
檢調人員昨(21)執行搜索行動並同步約談陳姓女里長及相關證人共5人到案,檢方複訊後認定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詐欺得利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金額不高無羈押必要,諭令1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