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今(15)日偵結台南光電弊案,前台南市議長、現任議員郭信良涉嫌將閒置土地提供給廠商違法回填營建廢棄物,檢方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將郭信良等5人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判處郭信良有期徒刑3年6個月。

起訴書指出,郭信良於2022年間計畫興建光電案場,指示其經營的昱峰公司李姓員工出面向王姓男子等人承租台南市安南區城西段13筆土地,並完成簽約及公證程序。然而到了2024年8月間,因台電公司饋線容量不足,昱峰公司未能向台電取得電業籌設許可,該光電案場更未進入施作階段,土地因此處於閒置狀態。


檢方調查發現,郭信良前曾多次向同案被告,即營造公司李姓負責人李南翰調借資金而有相當情誼,認為城西段土地尚無其他進展,於是提供給李男做為回填廢棄物使用。李南翰為了節省將土方運往合法土資場的天價費用,在2024年8月20日至10月間,夥同徐哲斌、黃久泰、蔡政原等人共謀,將國家住都中心在安南區辦理「和順安居社會住宅」新建工程挖出的營建廢棄物,直接載運到郭信良提供的土地。
檢方指出,這批廢棄物含有磚塊、混凝土塊、夾雜疑似塑膠管材、塑膠器具等營建混合廢棄物,總計約4萬9372立方公尺,完全無視環保法規。期間,郭所屬公司不知情員工多次發現土方內混有大量混凝土塊、塑膠管等廢棄物,拍照回報後,郭不僅未制止,反而刪除相關照片與影像,持續默許非法回填。


橋檢認定,郭信良明知地下室開挖的土方一定夾雜大量混凝土塊、磚塊等營建廢棄物,但為了賺取暴利,仍未經許可提供土地,讓李男等人大膽傾倒,嚴重破壞生態。甚至篩選出的大型混凝土塊,還被另行非法運往台糖出租土地暫置,數量約352立方公尺,全程未依規定申報處理。
承辦檢察官今日上午偵查終結,檢察官認為郭信良犯後還持續否認犯行、態度極差,因此建請法院從重判處郭信良有期徒刑3年6個月,以資懲戒。

《中天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