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黃姓男子不滿鄰居沈姓老翁常在半夜敲擊牆壁發出噪音,竟於今年2月間持預藏刀具,趁對方騎車外出時朝沈翁頸部揮砍,之後一路跟在後方追殺,造成被害人全身多處受傷,所幸經急救後撿回一命。案經台中地院審理,考量被告行凶動機、案發後主動自首等情節,依殺人未遂判處有期徒刑4年8月;可上訴。
台中市一名黃姓男子不滿鄰居沈姓老翁常在半夜敲擊牆壁發出噪音,竟持刀砍殺老翁。(圖/翻攝畫面)
判決指出,黃男和患有中度身心障礙的沈翁為鄰居關係,因不滿對方經常製造噪音,竟於今年2月12日上午8時許,持預先自網路上購買的刀具,趁沈翁騎電動車外出時,上前朝其後頸部刺殺,見沈翁欲騎車逃離,他仍一路追殺,後於臺中市梅川東路3段與德化街口將其攔下瘋狂揮刀,甚至對著路人大喊「我要讓他死!」
見沈翁棄車逃命,黃男仍緊追在後,一路追到梅川東路3段139號前才罷手,將凶刀棄置路旁後離開現場。經路人報警,沈翁被送往中國醫藥大學急救,所幸最後撿回一命。另一方面,黃男在警方到場前,主動打電話至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文正派出所自首。案經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全案審理期間,鄰居證稱,沈翁半夜常常敲牆壁,其他鄰居都受不了,被告有跟對方溝通過,但並未改善。法院也查出,被告為了噪音問題曾更換房間樓層,甚至在家中頂樓搭帳棚住,後來一度離家居住,但身患視網膜病變的母親不願搬離住處,並要求黃男返家照顧,他才回到原住處生活。
台中地院審酌,被告砍殺沈翁11刀,且傷勢集中於頭頸部,均是人體要害之處,欲致被害人於死地之意甚明,自應予以嚴懲,惟考量黃男並非從最一開始即決定採取極端手段之犯罪動機、過去無前科之良好素行,以及始終坦承之犯後態度等情狀,依殺人未遂判處有期徒刑4年8月;可上訴。(文/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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