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立人/綜合報導
北市萬華一名70歲的林姓遊民,因為遭到房東驅趕,竟惱羞成怒,在環河南路大樓住宅內縱火,導致居住在同層的另一名80歲黃姓老翁逃生不及,濃煙入體、窒息死亡,使得獨留人間的黃妻氣憤提告。
警方表示,這起縱火案發生在去年11月3日中午,當時林男因氣憤難止,竟放火燃燒住處。沒想到火勢一發不可收拾,與林男交好、平時會一同玩骰子作樂的黃翁來不及逃跑,被活活困在火場中,因濃煙灌鼻而窒息死亡。送院後雖一度恢復生命跡象,卻仍在一個月後撒手人寰。這場巨變讓膝下無子、相互扶持20多年的黃妻不能接受,要求林男賠償30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另外還需協助殯葬費用3萬7332元。
警方根據林男縱火罪行,依殺人、公共危險罪移送辦理,今年11月法官判處19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而民事法庭方面,林男以自身無收入、遊民身分請求輕判。但法官認為,林男在縱火前就該了解危險性,且火勢蔓延時也果斷逃脫,於情於理都不能從輕判決,駁回林男請求。在斟酌黃妻已接受國家補償的160萬1269元後,仍需賠償殯葬相關費用,判賠3萬6063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