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某區一名里長偷吃人妻,開著賓士車把人載到摩鐵開房間,溫存3小時準備離開時,人妻的黃姓丈夫與徵信人員到場抓姦,里長發現後,情急開車駛離現場,撞傷黃男,高雄地院判里長侵害黃男配偶權,判賠48萬元。
判決書指出,黃男2018年7月間,發現妻子與一名網友通話親密,2019年開始委託徵信社跟監,在鳳山區麥當勞發現妻子上了一輛賓士車,接著開進某汽車旅館待了近3個小時才離開。
黃男見妻子與陌生男子進入摩鐵近3個小時,忍無可忍,看到對方要開車離場,立刻上前攔車,卻被加速倒車的賓士車,撞傷右膝蓋、右小腿,黃男不甘被戴綠帽,一狀告上法院,這才才知道小王竟然是高雄某地區的里長。
該里長辯稱,黃妻是保險業務員,當時2人臨時選在汽車旅館簽約,由於合約內容有諸多細節,才會討論很久,並沒有發生關係。
法院審理後認為,該名里長與黃妻對話親密,見面又選在摩鐵,認定里長侵害黃男的配偶權,判賠48萬元。可上訴。